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和《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师研[2020]8号)的文件精神和条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各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福建师范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我校29名教师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和2021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据了解,今年福建师范大学共新增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04人,我校有29人入选,占总人数的27.88 %。截止目前,我校共有40名教师具有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资格。
随着国家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扩大,2020年我国培养研究生人数已突破300万人。我校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建设,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能力,有效推进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工作。
(研究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