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包括荆东校区、三元校区、列东校区):
一、组织学习《三明学院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明院办发〔2019〕60号),并严格要求按照规定执行;
二、进入校园的所有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
三、在道路侧面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请车头统一朝向、整齐停放;
四、在停车场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请车头统一朝外、整齐停放;
五、住列东校区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服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的统一指挥,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有序停放;
六、所有机动车辆违停记录将作为车主所在部门、学院年度精神文明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明学院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