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办高校开展章程修订工作的要求及章程修订相关规定,三明学院于2022年3月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在前期调研、集中修订、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三明学院章程(修订草案)》,并经学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截止日期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三明学院章程修订起草小组反馈。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8-8397196,电子邮箱:smxyfgc@163.com
附件:1.《三明学院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三明学院章程(修订草案)>意见反馈表》
3.《三明学院章程》(2015年核准)
三明学院章程修订起草小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