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资料
第2023025号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14〕202号)、三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推行保障性住房配置权力运行及网上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保障房〔2015〕1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已完成对申购人员准入审核。现将拟入围申购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取得申购入围资格。
二、受理部门
1.住房问题申诉受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106006,地址:三元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2.投诉、监督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8594379,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8399682,地址:三明学院内。
附件:三明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住房(博学佳园)二期第三批拟入围申购人员名单.xls
三明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