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资料
第2024012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工作安排》,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拟推荐福建经济学校、邵武市职工业余学校、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等四家单位为三明学院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或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598-8399682
申请设置三明学院校外教学点单位基本情况及实地核查情况.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