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5 阅读次数:285次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2019年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的函》文件精神和市教育的安排,我校需提供省“对市督导”评估市级自评相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对市督导”是省政府首次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迎评工作,确保省“对市督导”评估工作达到A等级目标的优秀成绩。
二、评估办法和内容
省“对市督导”采取自查自评、网上评估、数据采集、实地督导、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请各责任部门围绕指标项目的责任分解清单,对照近三年特别是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填报《省“对市督导”市级自评表》,确保责任分解清单内的评估标准自评等级达到A等级,撰写自评概述,收集佐证材料,填报佐证材料目录,并形成部门教育履职自评报告。
三、任务分解
(一)福建省对三明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市级自评表
自评表中涉及我校的评估指标主要有第(10)(14)(16)(25)(26)(36)测评点,分别由以下部门负责:
(10)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保卫处);
(14)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落实相关政策(学工处);
(16)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放管服”改革和对外开放(发规处、党政办、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5)支持市域内部属省属高校、省市共建和市属高校发展(党政办、教务处);
(2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教务处);
(36)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和拨款标准(计财处)。
各责任部门要对照评估标准(参看附件1和3),填报自评等级(确保达到A级),撰写项目块的自评概述,罗列佐证材料目录,并做好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参看附件4)。
(二)自评报告
对照评估指标,撰写工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自查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客观准确、数据翔实、内容全面、事例具体。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确保自评报告呈现的各项工作成效能达到省“对市督导”A等级指标要求的目标。各相关部门上交各块自评报告后,由发规处统稿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三)省“对市督导”市级自查问题及整改工作一览
如自评中存在无法通过自身解决、需要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时填写。
四、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相关部门于3月11日下班前先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发规处黄妙娟的QQ邮箱(409557157@qq.com),待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需在3月15日前上交至市教育局,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完成。
附件:详见办公平台
发展规划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