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0 阅读次数:2901次
闽教科规〔2019〕 24 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教科所(院)、教师进修院(校),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厅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19〕9号)要求和《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省内高校、省市教育科研机构的专家对各县(市、区)和各高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送的课题进行了评审和审核,并经网上公示(闽教科规〔2019〕21号)无异议后,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确定批准立项的课题总数为962项(见附件)。在此基础上选出具有较高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水平和理论创新的127项高校课题,确定为2019年度重点资助课题,我办将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其他课题经费自筹。重点资助课题的经费拨付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经结题验收后,发给结题证书。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立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课题研究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34693(省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室)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