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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阅读次数:561

各高校、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于今年任期届满,根据社会团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会章程,定于201912月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学会领导机构。为依章有序做好学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做好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理事会组成单位

根据本会实际情况,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由以下单位和机构组成:

(一)普通本科高校、省属成人高校;

(二)高职高专院校;

(三)部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四)省高教学会分支机构。

二、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名额

(一)本科高校

1.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各5名;

2.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各4名;

3.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各3名;

4.其他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各2名;

(二)高职高专

1.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各2名;

2.其他高职院校各1名。

(三)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学会分支机构

1.正式建制的高教研究所(室)(高教研究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各1名,不占所隶属院校名额;

2.学会各分支机构各1名,不占所隶属院校名额;

3.学会秘书处5名,不占所隶属院校名额。

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各高校(单位)相关岗位在职人员;

(二)具有从事高校教学、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具有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相应能力和成果;

(四)能够出席理事会及代表大会,履行表决职责;

(五)各分支机构推荐人选应为主要负责人。

副会长推荐人选在满足上述五项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是厅级领导干部。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机构)提名推荐(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推荐人选填写《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理事个人简介PPT(附件2);

(三)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所在单位承诺”栏盖章,并按照推荐类别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非领导干部)或党组织公章(领导干部);

(四)单位填写《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五)副会长人选、常务理事人选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由学会秘书处请示省教育厅后产生,常务理事比例约为30%。常务理事建议人选,应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中勾选注明。

请各单位于112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本单位附件1、附件2、附件3汇总后统一上交(纸质版需寄送至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格式文件请自行在福建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fjgjxh.fjnu.edu.cn/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   

联系电话:0591-22867095

     箱:31758064@qq.com

     址: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904室(350117

附件:附件1: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XXX理事个人简介.pptx

附件3: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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