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711a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次数:984

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发布了《三明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8号)。根据新修订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入选的项目将作为未来3年项目储备。为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现就2021-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建设内容

(一)学科建设

1.规划建设范围:学科所属的创新平台、实验室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条件建设。

2.具体建设内容:具体支持建设范围是学科所属的创新平台、实验室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自主研制,支持其所属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专业图书资料购置。平台建设要满足地方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行业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学科内各创新团队的实际需要。

3.预期开支范围:(1)设备购置费;(2)图书购置费;(3)电子文献购置费;(4)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所必需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二)教学实验平台

1.规划建设范围: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

2.具体建设内容:支持学校基础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应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深化实验室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进资源共享。

3.预期开支范围:(1)设备购置费;(2)教学软件购置费;(3)实验平台建设所必需的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

1.规划建设范围: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基地、实训实践基地。

2.具体建设内容: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科学构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支持如下条件建设项目。

1)支持学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

2)支持工科、工程教育专业校内共享的工程训练中心建设;

3)支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以实现“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的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基地建设;

4)支持校内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3.预期开支范围:(1)设备购置费;(2)教学软件购置费;(3)基地建设所必需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四)公共服务体系

1.规划建设范围: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校园网络基础条件建设;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

2.具体建设内容:

1)支持校园的供电、给排水、供暖、燃气等基础设施维修及环保、节能等改造项目;

2)支持校园网主干网络的建设、改造,结点设备改造、核心设备更新等;

3)支持数字化图书信息资源购置、特色数据库开发、大型网络教学资源购置及对上述网络资源提供支持的硬件共享平台(如服务器、工作站、计算机、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等)建设,重点支持区域内校际联合的数字图书信息资源、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此类建设应依托同一个共享平台进行统一建设、集中管理。

3.预期开支范围:(1)修缮费(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设计费、水电动力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2)网络信息设备购置费;(3)数据资料库购置费;(4)软件开发费。

(五)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

1.规划建设范围: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创新团队建设。

2.具体建设内容:

1)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的界定应达到省级特聘教授标准,应有明确的人才引进规划。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科研奖励费。

2)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支持学校科学制定师资培养培训与学术交流规划,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与合作,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鼓励高校选派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做好实验实践教师队伍的技术、岗位与管理培训,资助教师参与各类专业竞赛。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实验实践老师队伍建设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3)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团队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骨干相对固定,承担有省部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研究领域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及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创新团队的科研启动费、科研配套费。

3.预期开支范围:(1)人员经费(专指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奖励费用);(2)科研启动经费;(3)科研配套经费;(4)与队伍建设有关的培训费(含国内外培训、交流发生的有关费用)。

二、申报程序

(一)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强化应用校建设的要求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和特色,各部门、二级学院提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申请,填写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并编制项目建设规划;

(二)4月10-25日,发展规划处受理2021-2023年三年期内的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建设规划;

(三)4月26-30日,发展规划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汇总整理,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三明学院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作为2021-2023年储备项目;

(五)按照省厅的文件要求,根据当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结合项目实施客观条件,学校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纳入当年建设,予以正式立项建设,并上报省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是我校建设项目经费的重要来源,尤其在办学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发展目标确定申报项目及其建设内容。

      (二)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依据各自的基础和发展目标,认真做好本单位的2021-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限报2个项目,部门及教辅单位限报1个项目。

      (三)各单位要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别及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规划和建设的相关表格。

(四)请于4月25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其中项目申请书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上报发展规划处,逾期不候。


  

附件:

1.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提纲及其附表

2.三明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三明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0年4月10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