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6 阅读次数:349次
转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经评审,共评选出获奖成果344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119项,三等奖199项。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起至9月2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非实名举报的异议; 2.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3.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4.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5.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3426 邮箱:qgb@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