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9年4月,是在原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的基础上组建的职能部门。2020年3月,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处成建制和原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剥离出的审计职能合并成立审计与资产管理处。2021年3月,将审计职能剥离至新成立的审计处,恢复原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恢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下设资产管理科、土地房屋管理科、设备管理中心和招标采购中心。
主要职能: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规定,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其执行;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和监督,掌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信息,确保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顺畅完成,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保障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等物资的采购、基建(修缮)、绿化招投标、资产处置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优化配置学校资源,负责对校办企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