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资料
第2019162号
致各投标人:
补充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3.3.款》修改为:“投标人按单次项目类别配备相对应
专业负责人即建筑工程: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公用工程: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
2、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3.5.款》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项;园林绿化施工业绩1项。“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
3、招标文件《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若我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经查实(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若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如有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三明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