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离职、退休、校内岗位变动人员
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三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离职、退休、校内岗位变动人员在办理人事关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时,本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与接收人一同认真核对移交人移交的实物资产(包括其名下的全部资产及所负责管辖的固定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相符。
请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动情况填写《三明学院教职工固定资产移交清单》(见附件)。移交手续办好后,及时交与审计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特此通知。
审计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7日
三明学院教职工固定资产移交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