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按时完成2020届毕业班学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班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业成绩核实
请通知2020届毕业班学生于3月15日前登入“教务管理系统”再次仔细核查、完善自己个人基本信息(含父母、家庭信息),对照培养方案核对自己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如发现课程成绩有错登、漏登等问题,请及时与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联系。
二、毕业资格预审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学院2020届毕业班学生至今未通过课程一览表》(附件1)、《三明学院2020届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学分及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附件2)、《三明学院2020届毕业班学生取得学分低于总学分85%(专升本82%)的学生名单》(附件3),并将材料电子版于3月28日前报送给教务处学务科叶泽俊老师,纸质材料待正式返校后三天内补交。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毕业班学生成绩情况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三、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毕业班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初审
(一)申请对象
1.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8,且重修课程总学分数(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超过该专业规定总学分数(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25%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
2.因作弊、剽窃、抄袭等违背学术诚信原因而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根据《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明院办发〔2018〕19号)(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二)》(附件5),连同材料原件(留校察看处分学生还需提供解除处分的文件)一起扫描或拍照后于2020年3月28日前发送至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汇总表》(附件6)(PDF盖章版、WORD版)及学生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提交行政楼401。(如因疫情影响还不能返校,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指定文件中规定的成果都应在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后获得;
2.考取研究生以考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为准;
3.论文材料要求:
(1)在截止日期前,论文已出刊,并可在知网、维普或万方等数据库上检索(检索步骤见附件7);
(2)刊物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的“期刊/期刊社查询”(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中检索查询;
(3)本科学报刊物主管/主办单位为全日制本科院校。
(4)电子期刊、证明材料、稿件录用通知等不予采信。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