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和毕业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三明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明学院教字〔2017〕53号)《三明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8〕1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评优工作须在2022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二、评选原则和条件
各学院按“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据以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且须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成果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选课题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论述清晰,结构严谨,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3.无学术不端行为。申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须小于20 %。
4.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
1.积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态度和求实、敬业的精神。
2.积极配合学校、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特点与水平分类指导。指导方法得当,且每次检查、指导有书面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3.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至少有1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或在本科大学学报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提供有关部门应用证明(设计类)。
4.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三)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老师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办法(海峡理工学院学生和海外学院部分学生回到专业所在学院参加评审),在差额答辩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1篇作为“十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之一。
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若无异议则确定为三明学院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其指导教师确定为三明学院十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四)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特别是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实习期间无违纪违法和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学生必须按实习教学计划规定,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参加各项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实习内容,做好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且实习成绩经学院评定考核为优。
3.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五)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1.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实习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
2.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实习实施计划。
3.指导教师对学生思想、业务、安全等全面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事迹典型,成效突出。
4.认真批改、评阅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及时沟通交流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5.重视实习教学工作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及安全事故。
6.主动积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对学校实习基地的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7.所指导的毕业实习生中至少有一名学生获得优秀毕业实习生。
三、评选程序
1.教务处确定各学院评选指标并下发至各学院(见附件1)。
2.教师和学生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评优申请表、推荐表(见附件2、4、6、7、9)。
3.学院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填入相应汇总表(见附件3、5、8、10)。
4.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汇总审核,在抽检环节结束后确认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公布2022届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1.各二级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办法。
2.“十佳毕业论文(设计)”。
3.与“十佳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专利、获奖证书或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4.附件2-10(需签字盖章)。
5.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PDF版并通过网上办公大厅 “实践教学材料提交”(评优工作)报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留存各二级学院备查。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