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及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与成绩录入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6月27日—7月5日(7月2日—3日各学院根据考试进度决定是否排考;考试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5:10)
时 间 | 科 目 | 责任 部门 |
6月27日上午 | 2.思想道德与法治 | 教务处 各学院 |
6月27日下午 |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
6月28日上午 | 大学外语(自备耳机参加听力考试,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 | |
6月28日下午 | 线性代数、德育与班级管理 | |
6月29日上午 | 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D | |
6月29日下午 | 应用文写作、大学语文 | |
6月30日—7月1日上午 | 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VB)(信息工程学院具体安排) | |
7月1日下午 | 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7月4日上午 | 大学物理、教育学 | |
6月27日—7月5日 |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插空安排 | |
备 注 | 1.现代教育技术、书写、教师口语、文献信息检索、军事理论、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重修课程考试应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 各学院 |
二、考试要求
(一)公共课任课老师须分派到各学院担任考务人员,在开考前将试卷送达各学院,考试结束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收回留档。
(二)2022年6月21日前,请各学院在正方系统中完成排考。
(三)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各学院务必做好试卷的出卷、审核、印刷、保管和启用工作,将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位。
2. 2022年6月20日前,各学院开展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活动。特别提醒学生及监考教师,考场全程高清监控,请学生诚信考试;请监考人员恪守职责,做好监考工作。加强对手机等通讯设备的检查,禁止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疫情防控需要除外)。学校将组织巡考督查,一经发现学生与监考人员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考场应优先使用标准化考场;有条件考场须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单列排列,左右间距80 cm以上;联排课桌椅的考场左右各间距两个座位;阶梯教室左右至少隔两个座位,阶梯部分前后至少间隔一排座位。同一考场、不同课程考试的考生座位须交叉安排。
4.原则上各学院自行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学生人数60人以上的考场适当增加监考人员。每场考试须配备后备监考人员,预防考试突发事件。
5.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以防替考等违纪行为发生。
6.监考人员及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与考场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症状,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院和辅导员(校医院疫情防控联系人:卓炼,联系电话:18806086696,负责校园内发热处置、上报、转诊与隔离等工作),由校医院按照学校既定的疫情防控方案与要求处置。
7.针对因疫情未返校的学生,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成绩录入及报送
在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当登陆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按规定归档。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
缓考、无故未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情况,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在备注栏勾选“缓考”、“缺考”、“违纪”或“作弊”。
重修课程成绩录入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五)考试及阅卷其他要求
按照《三明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0号)和《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