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年6月20日(周一)- 2022年7月4日(周一)
二、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操作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1.做好评教组织。各学院通过各种形式通知每位学生,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提醒学生评价内容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应确认评价信息。及时跟踪学生评教进度,力争参评率达到100%。
2.明确评价教师。注意事项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3.及时反馈问题。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4.坚持客观公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
联系人:吴仪轩 电话:18596812088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