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前不久,福建省仙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郑松华、职工傅一新借周末检查之由,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7年6月的一个周末,郑松华、傅一新等人在仙游赖店镇鸣峰寺游玩后,到园庄镇一家农业合作社检查2016年度排污费申报情况,并违规接受该合作社在园庄镇某饭店的宴请;2017年7月,郑松华、傅一新在游洋镇下乡检查某矿山企业工作,收受该企业老板所送现金2000元。
2018年9月4日,郑松华被仙游县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副大队长职务;傅一新被县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事件回顾
2017年6月的一个周末,天气很好,是个适合郊游的日子。郑松华叫上单位职工傅一新和小舅子陈某一起到仙游赖店镇鸣峰寺游玩。
游玩结束,将近晌午。郑松华和傅一新开始琢磨吃午饭的事。
“不如我们去附近企业检查排污费申报情况,到时候这家企业肯定会请我们吃饭。”郑松华“灵机一动”。
“可现在是周末,去检查会不会不太合适?”“姐夫,我不是公职人员,合适吗?”傅一新和陈某有些犹豫。
“就是一顿饭而已!”作为领导的郑松华最终拍板决定。郑松华三人说走就走,驱车前往园庄镇某农业合作社“检查”。
到了合作社,郑松华和傅一新走马观花,随意翻阅了部分资料,便完成了所谓的“检查”。
果然,检查结束后,合作社负责人提出请郑松华、傅一新、陈某三人在园庄镇一家饭店用餐。
“不用,不用。”郑松华和傅一新满脸笑意,稍加推辞,就入席用餐。
郑松华和傅一新除了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还伸手收钱。“周末检查”一事一个月之后,郑松华、傅一新又来到仙游县游洋镇检查某矿山企业,收受该企业老板所送的2000元“好处费”。
●查处经过
2018年6月,仙游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其间,有群众反映郑松华等人借假日检查之名,以权谋私、吃请收礼等问题。
“若情况属实,性质恶劣!严查!”仙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该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立即成立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围绕近年来该县环保局的环保项目监督检查及审批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另一路人员通过走访,从外围展开调查。通过外围调查,核查人员发现问题都聚焦在郑松华、傅一新身上。此时,正在县环保局调查的另一组人员传来消息,印证了外围了解的情况。核查组一致认为,找郑松华谈话的时机到了。
“今天我们找你谈话,主要是想了解你有没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我,我没有!”郑松华头上渗出汗珠,红着脸极力否认。
“那请你解释一下,你和傅一新为什么选择周末去检查排污费申报情况?”见郑松华矢口否认,调查人员指出了关键问题。
郑松华不停用手抹额头上的汗,“我错了,原想吃几顿饭、拿些小钱,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
调查人员严肃地说:“你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你本应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而你却以身试纪,踩了‘红线’。”
随着谈话的深入,郑松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很快交代了违纪事实。
“向企业主索要接待的行为,说到底是心存侥幸,党纪观念淡薄,没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真是不应该。”郑松华后悔不已。
2018年9月4日,郑松华被县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副大队长职务;傅一新被县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