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资源与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中层党员科级干部参加,院党委书记主持。
会上,院党委负责人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的第三章、第四章,院党委纪委委员、副院长林明穗领学了《条例》分则的第八、第九章,重点围绕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开展交流研讨。院党委委员林明穗以“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为题作重点发言,党员科级干部王其炳、余妍和支部书记陈锦湖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会议强调,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干部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关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新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反面案例教训,对照自查、严肃整改,做到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全体党员干部要强意识、明底线、树高线、做表率,要带头廉洁自律,坚守原则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廉洁要求,做到廉洁从教、廉洁用权、廉洁修身。要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师生群众诉求,真情关心师生所思所盼,多为师生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为师生办实事的实践要求做实做细。
会上,与会同志还围绕“党员干部为什么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如何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修身之本,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提升自律能力、永葆共产党员本色”的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同志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畅谈了对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守好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资源与化工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