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31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制定现阶段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思想
1.全体教职工要充分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按照要求认真报告活动情况和自身状态。
2.学生科负责通知到所有学生,务必高度重视预防,认真执行假期常驻地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学院做好疫情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报告自身状态,杜绝提前返校行为,期初开学工作等待学校通知再作具体部署。
3.在外地过春节的老师,请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选择合适时间返回三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做好防护,避免感染;返回后,一定要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
4.及时关注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通告,学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科学认识疫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坚定应对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文、伍荣生
常务副组长:林 云
副组长:郑祥专、艾述华、江水莲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云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全面对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处理突发事件。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汇总部门人员和学生信息。办公室主任对接党政办、人事处,团委书记对接学工部负责每天报送师生情况。
1.信息排查
对全院师生假期返乡、外出行程、疫情情况、是否接触来自武汉人员信息以及从异地返回,特别是湖北等地返回师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统计和排查。
学生信息排查和上报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各班级辅导员具体实施;教职工信息排查和上报由院长负责,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具体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每日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人员去向、健康情况等。学生情况由团委书记收集汇总,报学工部同时报送院办公室。
院办公室每日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汇总信息,同时填写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单于15:30前上报校人事处。
2.建立疫情防治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部门务必每日收集师生的健康信息并于15:00前向院办公室报告,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报平安,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症状的师生应立刻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患诊治和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
3.综合协调
副院长郑祥专、艾述华,院长助理江水莲负责,配合学校安排,牵头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预案。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管控校园。对所有师生采用一对一通知的方式,强调务必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复课时间等待学校的正式通知。
2.关心师生身体健康。对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或与去过当地的人员有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逐一强调,在正式通知返校之前,不要离家,原地待命,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身心健康。对师生去向、健康状况进行每日清查、每日报告。
3.积极处置突发疫情。师生中有疑似病症出现,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积极配合当地疾病防控部门并跟踪治疗情况。
4.师生(家人)外出回来的要自觉自我隔离2周,及时将行程和时间报给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往返湖北或与湖北来人聚会等情况的师生也要如实、及时报告情况。
5.全国、全省、全市已采取疫情应急预案,建议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不要外出。
6.教务处正在做好延迟春季开学的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本学期任课老师做好前两周线上教学的相关准备(具体方案教务处近期会正式通知),各系做好线上备课,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身心辅导与学习指导。
7.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要全力做好联系师生及家属的宣传引导、服务工作,确保其及时获得学校防控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得到必要的协助。
8.全体师生及家属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足个人、家庭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不组织、不参加聚会;严格遵守政府法令、疾控中心指引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欺骗隐瞒、弄虚作假。
四、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事关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协调安排学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掌握师生去向,做好相关提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和广大师生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任务。
3.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本方案未涉及事宜按照《三明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执行。
教育与音乐学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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