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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2020-10-07
阅读人次: 173

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已按要求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纳入评审范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通过本学年贫困生资格认定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5.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积分排在专业或班级的前40%,无补考、重修情况(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6.积极参与岗位义工服务,且表现良好,未受到红牌警告;

7.个人未受过院校两级处分、通报批评;

8.无旷课、早退、迟到现象,同时所在学生宿舍无不达标情况者优先;

9.未出现其他被学校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况。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申请表格和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

2、辅导员对班级初审名单逐个进行调查和访谈,将核查报告连同有关材料提交到院相关部门审核,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候选人名额分配,召开会议确定本院人选;

3、院对确定的人选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以及有关材料交校学生处;

三、公示情况

教育与音乐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6日——2019年10月10日。

四、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院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以下44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如下:

高佳丽  包剑峰  许美玲  余巧芬  罗倩倩  林敏芬  陈小丹

余永梅  王惠婷  刘维铮  陈小芸  陈春榕  黄海凤  傅慧芳

邵沛雯  曾新越  陈麒婷  许鹭雅  王珊珊  张雪雯  林欣欣  

陈丽平  郑梦姚  张佳敏  严敏惠  陈思婷  李湘      周楷欣  

张泽雯  吴少君  刘珊珊  蒋冬馨  洪丽娟  冯秋洁  黄艳梅  

段雨怜  陈瑾瑜  徐雨柳  赵帆      周文飒  刘源     崔小云

 

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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