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上两年(本次指2017年和2018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已公布,请各位申请者登录基金委网站仔细阅读,找准自己申报课题的学科领域)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在线填报应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面上项目4年,平均资助强度6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平均资助强度25万元/项;重点项目5年,平均资助强度300万元/项)。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要注意申报年龄限制(男性1984年1月1日、女性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没有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4.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5.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校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今年如果有合作单位的,还应事先提交合作协议至科研处备案。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7.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申报组织措施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广泛发动并督促、帮助项目申请人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要抓紧时间,让申报者充分利用好寒假、春节,科学安排好申报工作的必要环节。
(一)申报组织措施
1.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各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应当申报。
2.去年申报未获得立项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申报省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修改、完善原文本的基础上予以申报。
★3.各单位应完成科研处下达的项目指标数,其中信息工程学院6项、机电工程学院13项、资源与化工学院13项、建筑工程学院4项,多报不限。本次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科研处将优先推荐申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自然基金项目。同时组织专家遴选,从中选出国家自然基金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为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做好准备。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科研处有针对性的对部分类型项目组织校外专家征询意见。
2.2019年2月20日前,项目申请者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联系导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指导,科研处将给予一定的评审补贴。
3.2019年3月10日前,请项目申请者将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形式审查表交由各科研项目管理员汇总后统一交科研处,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须与纸质材料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联系人:伍坪 联系电话:18005985505
三明学院科研处
二O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