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9〕4号)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结项的老师请准备以下材料:《结题报告书》和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研究报告等各类结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结题报告书后装订(勿用夹子和回形针),一式两份。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本次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三、《结题报告书》注意请用本次通知中2019最新版的填写,勿用以前年度的版本。结题报告书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除科研处盖章外,纸质材料上交时签字、盖章处均应签好字盖好章。
四、《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员,学院汇总后报科研处,行政教辅人员可直接发科研处联系人。纸质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间为3月1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伍坪(科技类)、孟庆鹤(社科类)
附件:1.闽教办科〔2019〕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结题汇总表
3.结题报告书
4.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
_闽教办科〔2019〕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