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提前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做好准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立项原则
(一)将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对接,合并申报、管理,入选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的项目直接推荐上报2019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二)科研处将按照各二级学院(部)中青年教师占全校中青年教师总数的比例和各二级学院(部)往年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原则予以安排项目推荐数。
(三)项目每项资助经费科技类一般项目2万元,社科类一般项目1万元。
二、项目立项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硕士点建设单位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和立项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有到期无正当理由未结项在研项目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五)高教管理项目及教改项目归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科研处不予受理。
四、项目上报时间
(一)6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项目预申报清单,教辅单位及行政人员可将预申报清单直接发至科研处联系人。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总数及各单位申报项目数分配待教育厅正式下文后发布,预申报情况将同时作为各单位项目数分配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申请书待教育厅正式下文后提交,因教育厅发文至上交的时间较短,申请人可参考2018年项目申报书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三)正式申报通知待教育厅发文后发布,如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雷慧(科技类)、孟庆鹤(社科类)
附件:
1.2019年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预申报清单
2.2018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
3.2018年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
关于做好2019年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doc
科研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