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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浏览次数:2887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组织高层次人才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新引进博士申报;

2.我校人文科学领域内的各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及以上、博士应当申报,40周岁以下博士必须申报

3.去年申报未获立项的国家社科省社科项目申请人在修改、完善原文本的基础上予以申报;

4.加强青年项目申报:组织35周岁以下(1986215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各学院务必提前谋划精心打磨、择优推荐,切实提升文本质量,力争完成学校下达的立项指标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2项、文化传播学院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2艺术与设计学院1项、体育与康养学院1项、教育与音乐学院1项、海外学院1项。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10月,校领导率科技处(社科处)深入二级学院调研,总结分析上一轮申报情况、摸底部署新一轮申报工作,组织召开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

2.2020年10月31日前,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遴选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对上一轮申报未立项但文本质量较好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学院应成立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导工作小组,积极动员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审核确定的预申报清单发送至科技处(社科处)李彬办公平台。

3.202012月1日前科技处(社科处)邀请专家开展申报辅导、业务培训、政策宣讲等。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

4.2020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申报指导工作小组应对申报文本进行审核。同时,科技处(社科处)支持各学院邀请校外知名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或一对一指导,严格把关提高申报书质量。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书。

5.2020年12月22日前,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项目至科技处(社科处)。

6.2020年1231科技处(社科处)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指导,并将专家意见反馈项目申请人。

7. 2021年1月10日前,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召开申报项目现场点评会,对申报文本做最终评审指导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利用寒假时间修改完善文本

8.20212月1日前申请人将《申请书》、《活页》、《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电子版发送李彬办公平台。科技处(社科处)协同各学院,完成申报文本形式审查。

9.20212月10日前申请人将申请书活页最终稿上交科技处(社科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不超过8个A4版面《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一份同时,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者姓名+申请书”、“申报者姓名+活页”命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李彬

10.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跟踪落实项目申报进展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规定工作,并向科技处(社科处)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推进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科研考核。

三、申报须知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暂参考2020年度申报要求2021年度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1年度项目指南为准。项目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照申报要求,积极撰写申报文本。

2.为节省时间及保证申报文本规范准确,项目申请人需要对照《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开展自查。

 

联系人:李彬(13950957980) 

2021年度三明学院国家社科项目预申报清单.xls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docx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参考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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