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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次数:268

有关单位

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各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应当积极申报,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博士必须申报;

2.加强青年项目申报:组织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男性35(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女性40(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

3.集中力量申报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应组建团队进行申报,集中力量申报研究基础较好的项目,必须符合限项申请规定;

4.做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项目申报:持续跟踪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申报指南征集情况,做好区域联合项目申请工作;

5.各学院务必提前谋划、精心打磨、择优推荐,切实提升文本质量,力争完成学校下达的立项指标。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30日前,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遴选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对文本质量较好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各学院应成立国家基金申报指导工作小组,积极动员、指导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并报送预申报项目进展情况。

2.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各学院申报指导工作小组应对申报文本进行审核。同时,科技处(社科处)支持各学院邀请校外知名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或一对一指导,严格把关,提高申报书质量。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各学院组织申报项目现场汇报指导,根据现场指导意见修改申请书。

3.2022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项目至科技处(社科处),并附上评审推荐情况说明、专家评审意见等材料,并报送预申报项目进展情况。

4.2022年2月28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利用寒假时间修改完善文本。科技处(社科处)组织项目现场评审指导会,对项目申请书做最终评审指导。

5.2022年3月15日前,科技处(社科处)协同学院,完成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

6.2022年3月18日前,完成申请书定稿系统提交。

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跟踪落实项目申报进展,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规定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进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科研考核。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申报暂参考2021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

tab882/2022年度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2年度项目指南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实行包干制,可不编制预算。

2.初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申报系统账号联系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开立。

3.申报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待2022年度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再行调整。

附件:

1.三明学院2022年国家自然基金预申报项目汇总表

2.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参考)

 

联系人:雷慧(15280592698

                                                  科技处(社科处)                                                         20211119

附件1:三明学院2022年国家自然基金预申报项目汇总表20210906.xls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zip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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