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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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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3〕36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包括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两类,具体条件、程序、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的通知》执行。各二级单位应做好科技特派员资格审查、推荐工作,推荐所需材料盖章事项由二级学院汇总、行政教辅部门指定专人汇总后报科技处(社科处)办理,科技处(社科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直接递交材料。
2.已选认为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但服务区域不包括昌都市的,可以申请选认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
二、时间安排
7月21日前,各二级单位汇总提交2023年个人、团队科特派推荐汇总表。
7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汇总办理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盖章事项。
三、联系人
徐燕英 8399813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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