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2]23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三明学院国家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自然科学类优先资助近3年新引进的青年教师。
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及国家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该类项目。
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3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为三年。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况下必须认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原则上只用于专家评审费、差旅调研费。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二级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
项目申请人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进行申报,立项后另行填写培育项目任务书。
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培育项目申报推荐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成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为导向,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水平,宁缺勿滥。
三、报送材料
培育项目申报立项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方式进行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不限项推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
二级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2.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说明(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意见、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等。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四、联系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徐燕英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李彬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三明学院国家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20231025.doc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rar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