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激发教师钻研教学业务、分享教学理念、交流教学经验、提升教学质量的热情,根据《三明学院关于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院发〔2013〕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于2019年继续资助各学院开展教学沙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教学沙龙活动由二级学院申报主办,中心协办。活动围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主题开展,主办学院教师为主要参与者,面向全校教师开放。活动已纳入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考核,每个学院每学年至少举办2场。
二、活动方式
1.沙龙主题:建议学院围绕学校年度教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学院教研工作实际选取主题,每期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主题发言、座谈讨论。可重点关注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团队建设、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改革、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第二课堂改革、实验实践课程改革、慕课及“翻转课堂”、“金课”打造等主题。
2.沙龙主持人:沙龙主持人建议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
3.沙龙主讲人:沙龙主讲人可由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或在教学方面有研究心得的一线教师担任。
4.沙龙参与者:沙龙参与者为主办学院和相关学院的教师,同时,沙龙面向全校教师开放,欢迎全校教师参与。
三、活动要求
1.沙龙申报。请学院精选沙龙主题,确定主讲人,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附件1)报送至中心。
2.沙龙评审与资助。中心组织专家对沙龙策划书进行评审,确定一般、重点资助项目,分别给予800元-1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3.沙龙活动组织。主办学院负责选派专职秘书协助主讲人做好沙龙海报宣传、场地布置、设备调试、人员组织、过程控制及活动总结等工作,为教师们营造一个宽松、自由的交流环境。沙龙主要包含主题发言与交流研讨两个部分。参与者在主讲人发言后参与研讨,共同提高。地点建议放在博学楼421沙龙室(可容纳40人)。
4.沙龙宣传与总结。活动结束后两天内,请主讲人将与沙龙相关的报道、图片资料、活动总结(附件2)等材料报送中心。
5.经费报销。经费报销由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中心主任共同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主讲人参照学校标准给予酬金,其余用于活动开支的费用按校财务处规定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附件3,仅供参考)。
6.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心温桂林老师,联系电话:18065980251。
附件:1.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2.教学沙龙活动总结
3.三明学院教学沙龙活动经费报销审核单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