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国发〔2015〕2号文和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纳入社保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确保待遇的平稳过渡(待遇计算办法详见闽政[2015]48号文件)。这三类人群分别是:
一是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原待遇保持不变,从2014年10月份开始纳入社保基金支付。
二是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202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按照新办法计发。
三是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为“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待遇。
二、2019年养老金是如何调整的?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2号)文件规定,对于2018年12月之前到龄退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应增加养老金,具体的调整办法为:一是普调部分55元;二是退休人员2018年12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的2.56%;三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元;四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三、单位要具备什么条件,新到龄退休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核定待遇?
三到位:一是退休前的缴费要足额到位,不能有欠费(含职业年金虚账部分要记实);二是在其他社保机构的缴费要转移到位;三是按照规定申请补缴的费用要缴纳到位。
四、到龄退休的人员,单位该如何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可由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退休待遇,提交以下材料:
1.《待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拨付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待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一式三份)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离退休费追加)单》原件一份
4.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5.个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卡号和开户银行,社会化发放人员才需要提供,如为单位代发无需提供)一份
6.退休批复文件
7.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材料(档案无法复印的,可以通过摘抄方式)(①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复印纸,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随意涂改。②如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养老保险缴费卡》,应一并提供;③如属于特殊工种退休,需另提供公示函一份)
备注:全额拨款单位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时,需同时提交《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申请表》。
五、为什么我现在每个月会收到两笔养老金?
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核定的养老待遇会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因此退休人员每月会收到两笔钱,两个项目的合计即为月养老待遇总额。
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哪些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这期间如果有缴费的怎么办?
按照规定可认定为连续工龄的以下年限,可视同为缴费年限:1、上山下乡;2、2014年9月30日前参军入伍年限;3、2014年9月30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年限;4、根据闽劳社〔2001〕101号文件规定,企业工作年限中可视同缴费的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9月底之前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将转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参加职业年金运营,在退休时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七、退休人员可以申请更换银行卡?如何申请?
可以。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遇到本人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遗失或者更换时,可以告知单位,并将银行卡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单位向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和银行卡复印件申报变更。
八、单位有退休人员逝世了,该人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来源是?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由所在单位支付。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以个人身份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连续缴费至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行丧葬费标准执行,从现有基金渠道支付。
九、人员正常办理退休了,移民国外是否会影响待遇发放?
只要其接收养老金的银行卡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每年及时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就不会影响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