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三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院发〔2013〕41号)和《三明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的补充意见》(明院发〔2017〕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人员和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聘任范围
我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符合福建省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
聘任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聘任条件和要求
(一)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和评审程序按《三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院发〔2013〕41号)相关规定进行。
(二)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截止时间至2019年6月30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推荐申报(9月10日前完成)。
1.加强一线考核,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专任教师申报讲师职务需上一堂公开课,提交公开课评议表。
2.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组建考核推荐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人数一般为7-9人。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校机关职能部门由人事处牵头组建考核推荐组,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
3.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等所有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汇总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
(二)申报材料送达(9月15日前)
申报人员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于9月15日前送达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9月15日前完成)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及部分专家组成资格审核小组,由人事处负责人担任组长。对相关单位推荐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校内办公平台向全校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聘任程序。
四、申报人员须提交的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表》一式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申报
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适用于实验系列)、《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系列简明表均要求一式30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袋。
(四)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教师,复印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六)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七)教育管理人员管理课程进修成绩单(复印件)。
(八)继续教育证书。
(九)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业务自传(仅限实验技术)。
(十一)一门课程的教案;公开课评议表;经教务处审定的教师工作量登记表(仅限教师)。
(十二)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工作、成果总结和方案意见各2000字左右)。
(十三)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在上报送审材料时一同附上;教研或科研课题须填表后,由教务处或科研处审核盖章。
(十四)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仅限教师)。
(十五)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仅限教师)。
五、其他事项
(一)尚未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及发表在非正式出版刊物上的文章,不计入科研成果。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计入科研成果。
(二)所有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三)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聘任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关于此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疑问者,请及时联系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邱老师、温老师 联系电话:8399287。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聘任简明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简明表(适用于实验系列)
3.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聘任简明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助教职务聘任简明表
5.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6. 专任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情况总结表
三明学院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