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疫情防控实际,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境外教师返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闽返校原则及时间安排
1.坚持全员返闽返校原则。所有全职在校任职境外教师均须返校,报到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之前;
2.坚持二级学院审批原则。境外教师返陆返闽须提前报告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按归口管理报备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入境解除医学观察后须回校报到,无故不返校者将按解聘处理。
二、返闽返校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境外教师3月1日至3月16日采用线上教学方式授课,请提前做好线上授课相关准备工作,3月17日开始实施线下教学。
三、返闽返校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20〕15号)文件精神中对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和隔离期间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要求,须做好以下工作:
1.境外教师购买返程机票后,应将具体返程时间通过所在二级学院按归口管理报备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及人事处,同时各二级学院联络人在其返程前2天及入境当天将《境外教师健康管理台账》《教育系统派出师生入境航班情况调查表》按归口管理报台港澳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入闽后境外教师须按大陆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管理,严格按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等防控措施,并在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在厦门原隔离酒店医学观察7天,并在第7天再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增加抗体检测,确保落实“四早”要求;
3.本次返闽返校,在厦门隔离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境外教师自行承担;
4.各相关单位和二级学院对返闽返明境外教师动态要进行密切跟踪,加强对境外教师的人文关怀。
5.自行入境大陆、返闽返校未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者,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境外教师留校管理
各相关单位和二级学院应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对寒假期间留校的境外教师进行登记造册,关心关爱他们,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寒假期间,留校的境外教师“非必要不离明”。确有需要离明的应提前报二级学院审批并按归口管理报备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及人事处。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三明学院人事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