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总体方案》“应学尽学,应训尽训”“全覆盖”的学习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总体方案》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教育评价改革要聚焦堵点难点打好攻坚战
3.教育部负责人就《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答记者问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8日—5月31日
三、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安排,确保人员全覆盖,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全面推动总体方案在学校落实落地。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学习情况报告(含学习培训场次、人数等)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人事处511办公室温桂林老师处。
附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教育评价改革要聚焦堵点难点打好攻坚战
3.教育部负责人就《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答记者问
人事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