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39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的人才类别:
(1)国家人才专项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选,市拔尖人才;
(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
(1)2020年度新增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1),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潇办公平台,并请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9办公室)。
①附件1纸质版2份;
②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③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及国外学位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⑥个人兴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2份;
(2)原已享受市高层次人才津贴补助的高层次人才,如果兴业银行卡号、手机号有变动,请填写《2020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电子版于2020年12月1日前发送至人事处王潇办公平台。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8397457。
附件1、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