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卫〔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干部保健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二级保健待遇享受对象为副厅级以上人员、符合享受国家保健待遇的高级职称人员、任正处职级满八年及以上的正处级干部;
2、正处级干部医疗待遇享受对象为正处级干部、任副处职级满十年及以上的副处级干部;
3、副处级干部医疗待遇享受对象为副处级干部。
二、申报材料:
1、厅级干部二级保健:《三明市保健对象登记表》(附件1)3份、《三明市干部保健对象调整医疗待遇政策人员汇总表》(附件4)1份、省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正高职称人员(年满55周、正高聘满5年)二级保健:填报《三明市保健对象登记表》(附件1)3份、《干部保健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3份、《三明市干部保健对象调整医疗待遇政策人员汇总表》(附件4)1份、正高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处级干部医疗保健:填报《干部享受医疗待遇审批表》(附件3)、《三明市干部保健对象调整医疗待遇政策人员汇总表》(附件4)1份、校党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申报(含晋级)的人员请及时填写相关材料,于2020年11月18日(下周三)前将纸质版报行政楼519人事科,电子版发人事科林碧凡办公平台。
咨询电话:8397457(林碧凡)。
附件1:三明市保健对象登记表
附件2:干部保健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3:干部享受医疗待遇审批表
附件4:三明市干部保健对象调整医疗待遇政策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