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除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处于较高水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有独创性,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二)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专长,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实现成果产业化,核心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速和产值利税率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水平的产业创新人才;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技术精湛,特别是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症、疑难病及疾病预防控制中,技术水平较高,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获国家科技四大奖、省(部)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理论上有较深造诣,在实践中做出优良成绩,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并受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从事普通基础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显著,并获省政府颁发的特级教师称号者。
(四)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成果有一定创见性,对学科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二、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要求,请将申报情况登记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9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人事处519室,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17350539026
详见附件。
附件:
1.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三明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