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审批流程
序号 | 请假类别 | 请假 期限 | 请假审批流程 |
1 | 病假等 | 7天以内 |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工部、人事处备案 以上请假手续、材料需齐全,并在月考勤表中备案 |
婚假、丧假、护理假 | 规定期限 | ||
2 | 产假、进修假(经学校研究同意) | 规定期限 |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备案 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备案 |
3 | 公假、病假 | 7天及以上 60以内 |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党政机关、教辅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联系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
事假 | 7天及以上 15天以内 | ||
4 | 公假、病假 | 60天及以上 |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党政机关、教辅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联系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
事假 | 15天及以上 |
2.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假流程
序号 | 请假对象 | 请假期限 | 请假审批流程 |
1 | 党群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办公室办理→分管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审批 | |
2 | 行政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办公室办理→分管校领导签审→报校长审批 | |
3 | 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副职) |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领导相互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联系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 |
4 | 各单位 副职 | 在省内一周以内(含一周) | 个人提交审批单→本单位正职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党政机关、教辅单位报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报联系领导)审批 |
5 | 到省外或省内一周以上 | 个人提交审批单→本单位正职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党政机关、教辅单位报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报联系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
备注:分管校领导指分管业务工作(党政机关、教辅单位)的校领导;联系校领导指联系二级学院的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