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三明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1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科研助理1名,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等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
最高年龄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其它 | |||
信息工程学院 | 科研助理 | 1 | 30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校内应届 毕业生 |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24年8月以后才学业期满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同等学历对应的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审核。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6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投递至772110429@qq.com,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单位或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需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等证书扫描件,暂无法提供毕业材料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的名单会公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咨询电话:0598—8397457(洪老师、林老师)。
(二)资格复核
1.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签字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核合格的,准予面试。
3.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用于粘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2.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合同期限、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限: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市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报人事处备案。
(二)福利待遇:按校内有关文件执行;按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年度考核:拟聘用人员不参与学校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五、监督管理
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98-8399682。
三明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