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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

信息来源:三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189


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化教师法治意识,理解好、贯彻好、运用好民法典,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9月23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知识学习活动。


本院刘春明副教授系福建省威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她以教师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问题为出发点,为大家做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的专题讲座。讲座围绕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编纂意义以及结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物权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有关条文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重点阐释。刘春明老师结合具体案例,就个人信息、隐私、声音等保护进行了阐释;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使用、收益、处分权能进行深入分析;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进行具体的界定;对夫债是否一定妻还进行深入分析解答;对财产继承中涉及的法定继承、遗嘱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分享。讲座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接地气”,让大家深受教益。

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马院教师纷纷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以自己为榜样,让广大的大学生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年。

(供稿  刘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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