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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三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1-07-17浏览次数:138

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情况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1项、“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名单见附件1。

项目建设管理按照三明学院《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和本通知要求执行。无故不参加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学部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有关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要有本专业学生参与。

2.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申报书设计的内容开展,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内容。

3.各项目需于2021年121日前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见附件34):

 

 

附件:

1.《2021年“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2.《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

3.项目验收清单

4.结项材料及格式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学部

                            2021年7月16

明院思政【2021】5号关于校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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