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三明学院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2号)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立项建设情况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10项,名单见附件1。
二、立项建设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项目建设管理按照《三明学院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2号)和本通知要求执行。无故不参加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学部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有关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要有本专业学生参与。
2.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申报书设计的内容开展,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内容。
3.各项目需于2021年12月1日前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3)。
附件:
1.《2021年三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三明学院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2号)
3.项目验收清单
思想政治教育学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