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校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
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毕业生跨地域返回其毕业院校参加校内举办的求职招聘活动。跨地域是指毕业生户籍地与院校所在地为非同一市或县,同一市连片区之间的流动不认定为跨地域。
省内户籍毕业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省外户籍毕业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一)毕业生返校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采用预拨制,先预拨后结算。
(二)按照属地原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各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及补贴标准进行资金测算,依据测算金额的50%向同级财政、人社部门申请预拨资金后分解拨付至各高校。
(三)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自其返校求职日起3天内将补贴发放到人并建立实名台账备查。
(四)2023年9月20日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分别与各高校、同级人社部门进行资金结算,多还少补。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返校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二)各地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人社和财政部门,加强对高校的工作指导,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力动员未就业毕业生返校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推动早求职,促进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