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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总任务的一部分。随着统一战线实践的发展,统战理论和政策也在不断创新。1950年3月到2006年7月,中央先后召开了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各个时期的统战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也丰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有力指导了统一战线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规模和内容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任务是要在实行共同纲领、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密切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尽可能多地争取和团结合作者,为稳步实现巩固人民政权、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而奋斗。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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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形势和任务而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毛泽东同志听取会议情况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周恩来、李维汉同志讲话,对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性质、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族政策、人民团体性质和统战部工作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作出了重要阐述。
关于统一战线的性质。周恩来同志指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联盟。”
此前,在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表述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关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强调根据《共同纲领》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工商业经营的经济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以团结为主。针对会议上“团结为主”还是“斗争为主”,是节制资本还是挤垮资本的争论,毛泽东同志作了批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取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到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
关于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作用。强调各民主党派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针对党内在统一战线问题上出现的认为民主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民主党派已无存在必要的“左”倾关门主义倾向,毛泽东同志在会议期间提出了著名的“一把头发与一根头发”的论断,指出:从民主党派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要团结他们,使他们进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要帮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落实经费、安排人员。
关于民族政策。强调按照《共同纲领》的基本精神,中国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平等互助的关系,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提出在各少数民族中开展工作,“要用一切办法去争取当地民族的谅解和信任,消除他们的疑虑和顾忌”,“要注意首先搞好上层关系”,“有些政策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加以贯彻,不能拿一个政策来解决所有的问题”。
指出各人民团体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形式虽各有不同,但都负有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其中为我党直接领导的工、农、妇、青等基本人民团体和革命文教团体,在统一战线中的地位和责任尤为重要”。还强调工商联合会是我们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提出统战部的“十六字”主要职能:“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调整关系。”
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1951年1月16~25日)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反帝爱国运动中的统战工作和帮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的问题,毛泽东同志接见与会同志并讲话,周恩来等同志到会讲话。
强调统一战线要服务服从于大局、中心工作。明确了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相结合。毛泽东同志在接见各中央局、分局和六市党委统战部负责同志时强调指出,要让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到各地去参观视察土改,“状元三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
强调民主党派要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方针,主要是协商解决民主党派交叉发展问题,“几个民主党派都要去发展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党派,经过协商处理之”;“我(共产党)在各该部门的负责党员应采取主动积极帮助的态度,给以各种必要的便利”。同时强调不要忽视无党派民主人士。
强调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有统战部的地方可以建立经常的统战工作汇报会,邀请各部委的党组参加。由统战委员会负责领导,统战部部长和副部长列席或参加党委会议和政府党组,统战干部参加协商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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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内容是讨论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问题。周恩来、陈云同志讲话。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予以新的阐述,“民主党派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其主要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带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中的许多人们”,提出“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应以中上层为主”,继续依据所联系和活动的社会对象去发展党员。
随着过渡时期国民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统一战线各项工作不断深化,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以后,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统战理论和政策创新日趋活跃,取得多方面成果。
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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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部署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检查和总结民族工作的会议。毛泽东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会议期间提出的一些问题。刘少奇等同志到会讲话。
强调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联盟。一个是工农及其他劳动者的联盟,是统一战线的基础;另一个是劳动人民同一部分可以联合的剥削者及其代表的联盟,主要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在过渡时期,统一战线是消灭资产阶级的主要方法,统战工作是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必不可少的工作。
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巩固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强调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特别是对社会改革的问题,采取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明确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必须具备:
一、社会秩序安定;
二、民族关系正常;
三、对社会经济、阶级关系确有调查研究和正确分析;
四、本民族中大多数人民已有要求;
五、本民族中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与一般社会人士同意,本民族内部团结;
六、有本民族的革命骨干和实际工作人员。
此六条缺一不可。同时强调,对少数民族的宗教必须采取十分谨慎和认真尊重的态度;保护清真寺、喇嘛庙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宗教寺院的政策必须坚持。
第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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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门研究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李维汉同志讲话。
强调爱国者都一道进入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重点是照顾多数,同时照顾少数。尖锐批评了党内存在的忽视统一战线、追求“清一色”的错误倾向。
强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对民主人士的安排工作,真正做到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阶级的代表人物都有份。对民主人士的安排,应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省、市政协委员会等五个方面通盘考虑,适当安排。
提出要把文教、科技方面的统战工作列为统战部门的工作重点。
原标题: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理论与政策创新成果
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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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形势下,主要讨论制定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即《七年方针》)。毛泽东、周恩来同志审阅了会议文件,李维汉等同志讲话。
强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教育工作是统一战线的中心工作。此前,中共中央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周恩来同志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提出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的密切合作,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兄弟联盟”。指出我国知识分子的政治面貌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毛泽东同志到会讲话,强调我国经济上还没有独立,科学上也没有独立,文化落后,要实现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必须充分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
强调统一战线要更广泛、更巩固。对会议筹备期间曾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概念,周恩来同志指出,我国统一战线从建国起就带有社会主义性质,但不要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改为“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毛泽东同志说,统一战线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包括进去,不要改名,不要把统战范围弄窄了,弄混了。
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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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学习、贯彻“八字方针”,研究改进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会议。彭真、李维汉同志讲话。
强调正确贯彻“八字方针”,必须保持和加强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切实尊重民主党派独立处理自己党派内部事务的权利。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提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同年9月,党的八大强调:“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
强调民主党派要发挥“参,代,监,改”的作用。“参”,就是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协商决定和执行;“代”,就是代表和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协助国家适时地调整阶级关系,促进多党合作的发展;“监”,就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但主要是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起监督作用;“改”,就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改造,接受社会主义思想改造。
第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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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要学习讨论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研究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李维汉同志讲话。
强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强调统战工作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要加强政治工作和思想改造工作。要以道理说服人,不要以势力压服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建立起各民族间团结合作、互相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提出宗教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的特点,不能用行政手段禁止。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党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左”的错误,在知识分子中“拔白旗”、“破权威”,在工商界和民主党派中开展“交心”运动,不仅伤害了一批党外朋友,而且造成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紧张。但是这期间召开的几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也研究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来纠正“左”的错误。
第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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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党的统战政策是正确的,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成绩是主要的。那种不重视与党外人士合作,“清一色”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第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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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彭真同志讲话。彭真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要引导党外人士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要讲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不要把阶级斗争的弦绷得那么紧,要松一松。
第十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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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徐冰同志阐述了中央提出的“五不变”政策,即我们党对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策是定息不变、高薪的办法不变、学职学衔不变、适当的政治安排不变,同时对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改造政策不变。
第十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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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向中央书记处汇报了会议情况,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作指示。会议根据周恩来同志先后在广州科学工作会议、第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第三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重申的知识分子是“属于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精神,强调统一战线是长期的,统战工作是得到益处的,是三大法宝之一。同时,会议按照中央关于甄别平反和右派问题的通知,对凡属在1959年反右倾时戴了帽子的,重点批判了的,一揽子解决,通通摘掉。
第十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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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的形势下,对统战政策和理论进行了错误批判,导致统战工作遭到越来越严重的干扰和破坏。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历史的又一次伟大转折,统一战线也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
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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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3年后时隔16年再次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也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和任务。中央政治局听取会议情况汇报,邓小平等同志作重要指示。乌兰夫到会讲话。
强调新时期统一战线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联盟。此次会议之前的
强调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担负着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和统一祖国的双重任务。过去统战工作的重点是消灭阶级、改造人,这段历史任务已经胜利完成了。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祖国统一和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明确新时期统一战线8个方面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即: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各方面的爱国者,知识分子工作,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港澳台统战工作,华侨上层统战工作,国际友好活动。
明确统战部门要管知识分子工作。邓小平同志在听取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知识分子的安排、待遇,包括政治的、生活的,统战部要集中反映这个问题,反映全貌;单靠政治不行,还要有物质方面的保证;要有好多制度,包括学位、职称等;把知识分子团结起来,统战部要研究,要管,综合反映问题。会议确定统战部在知识分子工作方面的任务是:“了解情况,综合研究,掌握政策,调整关系”。
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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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确定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地位与作用等重要问题。中央书记处听取会议情况汇报,胡耀邦等到会讲话。
关于统一战线的地位与作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爱国统一战线”的概念。会议强调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统一战线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在我们国家,什么时候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什么时候还有中国共产党,就不可避免地还要有我们党所领导的统一战线。会议强调,在新时期要继续防止和克服关门主义的错误倾向,继续肃清“左”的影响。
明确统一战线十个方面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即: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海外侨胞。
强调抓紧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工作。统一战线开展全面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各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机构和工作。1979年3月,党中央为统战部门摘掉了“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帽子,开启了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恢复工作的新征程。会议要求力争在两年内基本上合情合理地圆满解决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
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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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围绕“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提出,明确了爱国统一战线的目标和任务。习仲勋、陈丕显、阎明复同志讲话。
提出爱国统一战线已形成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
强调统战工作要开阔眼界,走向世界,广交朋友,联络友谊。对于新一代的各界党外代表人物和“三胞”的第二、第三代新人要团结合作,将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
提出统战工作应当统一归口,不同的部门应当有所侧重。
第十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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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国际风云变幻、国内“八九风波”后召开的一次会议。江泽民、丁关根同志讲话。
强调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长期和重大战略方针。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大特色。过去是、现在是、今后仍然是一大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必须扩大。只要社会主义建设还没有完成,只要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只要中国共产党还存在,就必须有党领导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提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强调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同时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提出要把有没有统战观点,善不善于做统战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十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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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背景下召开的。江泽民、李瑞环、王兆国同志讲话。
明确以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为指导。会议认为,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关于统一战线的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符合历史规律和时代特点的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统一战线不断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
明确了统一战线的基本社会职能。即:第一,爱国统一战线是实现广泛团结,凝聚人心,完成新时期总任务的基本保证;第二,爱国统一战线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参政议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第三,爱国统一战线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第四,爱国统一战线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第五,爱国统一战线是安排人事,合作共事,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必要途径;第六,爱国统一战线是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桥梁纽带。
归纳了统战工作的八条重要原则和方式方法,即坚持平等相待;坚持民主协商;坚持求同存异;坚持自我教育;坚持真诚服务;坚持广交朋友;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抓紧抓细。
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在民族问题上,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宗教问题上,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明确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此前,中央明确“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可以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桥梁。”
明确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可以为统战工作各个领域源源不断地输送党外代表人士和干部,对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统战部门一定要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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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是在世纪之交,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江泽民、李瑞环、王兆国讲话。
关于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概括起来,就是“三个绝不能”:“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
关于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提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的一致性和多样性是统一战线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永恒的主题;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增加为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并明确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社会有关方面的党外代表性人士。
关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出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内涵,即:进步性是指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反映和代表它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提出了多党合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方面,提出了“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知识分子政策。明确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涵:一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出了基本评价,即: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不仅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允许的,也是光荣的,他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两个促进”,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方面,对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安排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都要配备党外干部,职数已满的,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方法予以充实。同时规定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在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方面,明确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又有条件的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此次会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2006年7月10~12日)
会议研究部署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胡锦涛同志讲话,贾庆林同志主持讲话,刘延东同志作工作报告。
提出“三个重要法宝”的科学论断: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明确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特征,即: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广泛性是指,统一战线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包容性是指,统一战线包括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群体;多样性是指,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社会性是指,统战工作已经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
明确关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明确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就是全面加强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新世纪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和睦,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社会各阶层关系更加协调,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
第一次明确提出“五大关系”的基本内容,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强调这“五大关系”是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五大关系。
明确统战工作15个方面的范围和对象,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
提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六条政治准则”: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明确提出“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二十字方针”。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六个纳入”,即: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必修课程;把统战工作纳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把统一战线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夯实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形成的统战理论与政策的创新成果,反映了中国社会与国际环境发生的变化及其对统一战线产生的影响,体现了党对统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要求,表达了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需求和愿望,升华了统战工作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推动了统一战线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已成为我们继往开来、不断前进的宝贵的理论资源、工作指针和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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