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教育局明教人〔2019〕72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27日起启动,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和体检标准有较大变化,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2019年5月27日至6月14日7:00—24: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参加5月份教师资格面试的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1日,成绩合格且符合其他条件者即可报名认定。
2、现场确认:
师范类:6月13日至14日,由各二级学院专人确认
非师范类:6月17日至18日,三元校区博识楼101室
3审核认定:
2019年6月26日至7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高中及职高(职专)由三明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及以下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认定。7月21日后发放证书。
二、体检安排:
师范类:5月20日至24日,每天上午,各专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非师范类:5月27日至30日,每天上午。
三、材料要求: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照片1份。纸照片规格为高×宽=38mm×30mm,电子照片像素为144×156。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写明“三明学院、姓名和申请认定学科”(如:三明学院,张四,小学语文)。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张四xxxxxxxxxxxxxxxxxx),发送到邮箱1352838102@qq.com,师范类按申请任教学科分类后打包发送(邮件标题:XXX学科电子照片),非师范类由个人发送后再到现场确认(邮件标题:XXX学科+姓名+电子照片)。
3、学历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师范类专业由我院统一到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取,非师范类自行到医院领取。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证书发放:
师范类:由各专业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发放到学生个人,申请表存入毕业生档案。
非师范类:1、可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由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由我院统一代寄发,在现场确认时填写收件人地址和联系电话,统一通过EMS寄发,收费20元。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