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明沙县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公开招聘167人公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7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沙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67名,其中:中学71名,小学81名,幼儿园1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注:应聘中学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报考岗位应选择“中学英语”,岗位条件按中学日语教师岗位要求填报,并备注“中学日语”。笔试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三明市辖区内的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是面向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招考岗位。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