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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5   动态浏览次数:135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遵循学院自主选拔的原则,如果本学期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拟转入(出)学生人数达到预期指标,下学期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入学已满一学期且处于非毕业学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非闽台合作项目和非国际课程项目学生可转入到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专业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5.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6.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可以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处于毕业学年的;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得互转;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6.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普通专科升入普通本科、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三、转入(出)专业人数要求

(一)学校转专业人数规定

除经济类、管理类、工学等相关专业,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且转专业转出后,各班级人数不少于30人。

(二)拟转出专业人数

1.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拟转出5

2.2021级汉语言文学班拟转出8

3.2021级传播学班拟转出5

4.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班拟转出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性较强,转入其他专业,对学习有很大的影响)。

在申请转出人数突破该指标时,另外组织笔试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日,考试地点鸿文楼202,考核内容:传播学专业知识,汉语言文学专业考查对转入专业的熟悉程度,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三)拟转入专业人数

1.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5

2.2021级汉语言文学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8人(转入后总人数不超过60人);

3.2021传播学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5(转入后总人数不超过50人);

4.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班拟转入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性较强,学生在经过系统学习后,通过考试才录取。未经过系统学习和考试,不便于转入本专业,否则对学习有较大的不良影响)。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专业学习意愿和学习规划,现场确认考试资格暂定202112101230鸿文楼202教室

(二)笔试内容和要求

1.汉语言文学专业

1)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占40%;

2)文史哲知识测试,占60%

总分100分,从高到低录取,取满为止,考试得分不得低于60分。

2.传播学专业

1)写一篇不少于800字对本专业的认知体会,占40%;

2)传播学专业知识测试,占60%。

总分100分,从高到低录取,取满为止,考试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11213日中午12:00,鸿文楼202教室(暂定)。

         

 

                     

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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