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遴选师范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我院可从2020级、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中,各选送5名学生,共10名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方案如下:
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令超、赵平喜
成员:韩巍巍、林阳华、陈桐、邱光华、郑顺婷、郭团英、肖雄、陈政、王纬轩
二、选拔标准
1.个人综合积分平均分在所在年级,排名前5名;
2.无违法违纪违规等现象,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情况。
三、选拔实施细则
1.2020级按照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上学期综合积分平均分(2021-2022学年上学期根据《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综合积分测评评审细则》计算,2020-2021学年按照《文化传播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定稿)》计算,学业成绩均取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2021级按照2021-2022学年上学期综合积分排名(根据《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综合积分测评评审细则》计算,学业成绩取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
2.2020级汉语言文学(师范)1、2、3班排名前5名的学生作为入选对象(如有学生放弃则依次递补),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1、2班排名前5名的学生作为入选对象(如有学生放弃则依次递补);
3.辅导员、教学秘书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入选学生申请材料,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课程考核不及格情况(如存在以上问题,则按照各年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并计算出各学生的综合积分,初步确定交流生名单;
4.将确定的交流生名单提交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文化传播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