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63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遵循学院自主选拔的原则,如果本学期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拟转入学生人数达到预期指标,下学期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2.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截至12月10日之前提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逾期不候。转专业申请表分别由班级辅导员、教学科研科和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通过。拟转出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并将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对外公布,接受监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性较强,不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入学已满一学期且处于非毕业学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非闽台合作项目和非国际课程项目学生可转入到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专业;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5.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6.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可以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处于毕业学年的;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得互转;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6.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普通专科升入普通本科、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三)非一年级学生获批转专业后,应编到转入专业一年级学习。
三、转入(出)专业人数要求
(一)转专业人数规定
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
(二)拟转出专业人数
1.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拟转出9人;
2.2023级汉语言文学班拟转出7人;
3.2023级传播学班拟转出5人;
4.2023级播音与主持艺术班拟转出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性较强,转入其他专业,对学习有很大的影响)。
在申请转出人数突破该指标时,另外组织笔试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中午12:30,考试地点鸿文楼202(暂定),考核内容:传播学专业知识、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考查对转入专业的熟悉程度,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三)拟转入专业人数
1.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9人;
2.2023级汉语言文学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7人(转入后总人数不超过56人);
3.2023级传播学班转入人数不得高于5人(转入后总人数不超过53人);
4.2023级播音与主持艺术班拟转入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性较强,学生在经过系统学习后,通过考试才录取。未经过系统学习和考试,不便于转入本专业,否则对学习有较大的不良影响)。
四、转入专业考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专业学习意愿和学习规划,现场确认考试资格(如果未按时参加者,视自动放弃考试资格)。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30鸿文楼202教室(暂定)。
(二)笔试内容和要求
1.汉语言文学专业
(1)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占50%;
(2)文史知识测试,占50%;
总分100分,按第一志愿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从第二志愿按分数高低取录。本学期拟转入学生人数达到预期指标,下学期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2.传播学专业
(1)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占40%;
(2)传播学专业知识测试,占60%;
总分100分,按第一志愿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从第二志愿按分数高低取录。本学期拟转入学生人数达到预期指标,下学期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五、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7日中午12:00,鸿文楼201、301教室(暂定)。
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