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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动态浏览次数:30

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增进校际间友好合作,根据我校与国内相关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及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今年我校拟遴选117名优秀本科生分别赴厦门大学、上海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49月至20257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积极进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能承担合作院校学习的相关费用。

二、遴选程序

(一)424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制定专业遴选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二)425--30,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二级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511日前,二级学院将经二级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在本学院官网公示,纸质版上报教务处(行政楼411复核,电子版同时发至教务处刘军茹老师办公平台邮箱

5下旬,教务处将复核后的交流生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选派学生名单。

三、学习要求

交流生直接并入交流高校同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已在我校修过的课程可以免修;若交流高校该专业当学期没有开设我校该学期应开设的课程,交流生可跨专业、跨年级修习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或其他专业课程,在交流高校所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应当不少于我校专业培养方案同学期规定的专业课总学分。

四、学习费用

学生交流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按照交流高校要求缴纳

、学分互认

交流学习结束后,我校根据交流高校提供的学习和成绩证明材料,将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按规定转换为我校学分。

附件:1.拟选派至国内相关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2.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3.学院推荐赴上海大学交流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416



附件1:     拟选派至相关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交流高校

专业

年级

人数

合计

1

上海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22

10

50

2

汉语言文学

2023

10

3

环境设计

2022

10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2022

10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22

10

6

厦门大学

土木工程

2022

3

12

7

传播学

2022

3

8

生物技术

2022

3

9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2022

3

10

福建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

2022

5

55

11

学前教育

2022

5

12

音乐学

2022

5

13

美术学

2022

5

14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22

5

15

英语

2022

5

16

体育教育

2022

5

17

物理学

2022

5

18

化学

2022

5

19

汉语言文学

2023

5

20

思想政治教育

2022

5

合计

117





附件2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学号


身份证号


民族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父亲


联系电话


母亲


联系电话


其他(如监护人)

交流生在我校就读现状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交流学校

交流专业



申请交流

原因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学院推荐赴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学院(公章):                            时 间: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专业

交流高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院领导意见(签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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