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拓宽学生视野、感受优质教学方式,增进院校友好合作,根据《上海大学支持三明学院高质量发展对口帮扶协议书》,今年我校拟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等4个本科专业中各遴选10名2021级优秀本科生,从汉语言文学专业遴选10名2022级优秀本科生,共计50名优秀本科生赴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积极进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12月20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制定遴选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12月21日--24日,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二级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并经推荐结果在本学院官网公示。
(三)12月25日前,二级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送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411),电子版送教务处刘军茹办公平台。
(四)12月29日前,教务处复核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选派学生名单。
三、学习要求
交流生直接并入上海大学同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已在我校修过的课程可以免修;若上海大学该专业当学期没有开设我校该学期应开设的课程,交流生可跨专业、跨年级修习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或其他专业课程,在上海大学所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应当不少于我校专业培养方案同学期规定的专业课总学分。上海大学学习期间,还应当修习不少于3个学分的通识选修课程。
四、学习费用
学生在上海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按照对方高校要求缴纳。
五、学分互认
交流学习结束后,我校根据上海大学提供的学习和成绩证明材料,将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转换为我校学分。
附件:1.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学院推荐赴上海大学交流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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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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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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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 父亲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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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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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监护人) |
交流生在我校就读现状 |
学 院 | 专 业 | 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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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校 | 交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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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流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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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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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学院推荐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学院(公章): 时 间:
学院领导意见(签字):